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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3773.考研 2014-4-4 20:29:07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湖北省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办法”)。

各学院要认真总结2013年硕士生复试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重要性,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进一步完善2014年硕士生复试方案,规范复试工作程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院要制订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复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1.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体制。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各专业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由专业指导组长牵头。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各学院根据“复试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使复试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复试要求。

2. 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是今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都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其中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和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通过 “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各学院的复试方案通过本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在复试前将纸质文本张贴在学院公告信息栏内。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4.实行差额复试。以各学院招生指标总额计算复试考生人数,复试比例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5.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一般为20%。

6. 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7.复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8. 按照湖北省要求,今年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监督。

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原则上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特殊情况由研究生院会同学院商定。

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的调剂专业不做此限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除外语学院外其他各学院一律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国文学各专业的考生。外语学院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接受学术型外语专业考生调剂时,考生的二外科目须为日语或德语或法语。我校其他各专业只接受统考外语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小语种考生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 学术型专业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领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专业。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调剂工作要求

1. 调剂程序请参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

2.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 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三、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指标,向各学院分配2014年各专业招生指标。

2.各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各学院要逐一电话通知复试考生。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电子版复试通知。

3.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及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正副组长共同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研招办。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5.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湖北省招办和学校的规定,对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研招办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研招办对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拟录取名单。

7.湖北省招办对上报拟录取名单进行政策审核,审核无误后向教育部备案,研招办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学校与定向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对非定向研究生组织调档并政审。各学院应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资格审核、时间、形式、内容及要求

1. 资格审核

各学院复试时要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2014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下列证件: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学生证;

A.2014年(普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B.往届毕业生、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国家不承认的毕业证书,复试时不予认可。

毕业证书遗失的,原发证单位颁发的“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不论是2014年(普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往届毕业生、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还须交验经国家权威机构验证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栏目,按步骤生成12位在线验证码,利用计算机自行打印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该网站公告。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政治思想鉴定表一份。(样表附后)。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脱产学习的书面证明(样表附后)。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复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30日(星期六、星期日)

3.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笔试:考试科目以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试题的命制、印制、封装,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以专业(领域)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小组由3至5名教师(研究生导师不少于2/3)组成。要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法、评分规则,面试过程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上签字。

面试题目由各学院自行命制,专人保管,面试开始前当众启封。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面试之外还需要对考生实验能力进行考核的,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成绩记入面试成绩,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各为50分。

(3)英语水平测试: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英语水平测试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测试成绩由研招办向各学院提供。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异常的考生,入学前进行复查;复查仍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5.破格复试的原则和程序

为规范破格工作,严格把关破格复试,学校按照湖北省要求,对破格录取坚持一个原则和破格5分不变。

一是坚持一个原则。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搞破格录取;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以调剂外单位线上生源为主,破格录取为辅。

二是破格录取不超过5分。①只能单破,不能双破。②只能破格公共课(外语或政治),不破专业课。③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150分制的专业课成绩达到130分以上的,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外语或政治成绩可破格10分以内。④严格破格申报审批程序。拟破格考生向学院提交破格复试考生申请表一份,申请表要说明考生基本情况、破格理由,并有两名副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申请破格考生的基本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破格复试,在公示的复试名单中要对破格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五、录取工作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80% +[(复试成绩总分)÷3×5]×20%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只计算各统考科目的成绩总分,不计算原报考单位的自命题科目成绩。

2.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考生达到国家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外,其他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党团组织关系第一年基础培训时需转至培养单位(西南大学),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我校。

4.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规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从2014年开始,我校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新设置了生源奖学金及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另外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详情请查阅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入学新生奖助政策摘录》)。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

举报电话:监察处027-67843806    研究生院027-67843396 

2.实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督。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规章制度,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结果负责。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1.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2. 各学院办公地点及联系办法

3.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4.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脱产学习审批表

5.  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附件1

中南民族大学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月29日

上午7:30-12:00  

1、体检——体检表由校医院提供

地点:中南民族大学校医院(学校大门对面)  

要求: (1)空腹

(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3)体检表上须注明“所属学院”和“专业”

2、报到及资格审核

报到地点:各学院办公室

要求:(1)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政治思想鉴定表

(2)“骨干计划”考生和“双少”考生自行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复试后10日内交我校研招办(亲自送到或者邮政特快专递)。

(3)缴纳复试费用135元/人(含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下午14:30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在15号教学楼,教室由研究生院统一分配,由学院具体安排并提前公示。

3月30日 

上午8:30 专业课笔试——地点在15号教学楼,教室由研究生院统一分配,由学院具体安排并提前公示。

下午14:10—14:50 英语听力测试(报考非英语专业考生均须参加)——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

 地点:10号教学楼(请于测试前1天下午到10号楼1楼查询具体测试地点)

下午15:10—18:1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地点在15号教学楼,教室由研究生院统一分配,由学院具体安排并提前公示。

 

 

附件2                       各学院办公地点及联系办法

 

招生专业(专业代码)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10102中国哲学

法学院

2号教学楼1楼

 

熊老师

 

 

027-67842770

15107157349

 

030101法学理论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刑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030107经济法学

0301Z1民族法学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010107宗教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5号教学楼附楼

方老师

027-67843791

13720280970

905434468@qq.com

 

030301社会学

030401民族学

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035200★社会工作

0602L2历史文献学

0602L3专门史

0602L4中国古代史

040101教育学原理

公共管理学院

5号教学楼3楼

姚老师

027-67842677

znmdggy@163.com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0104比较教育学

040106高等教育学

120401行政管理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4社会保障

120405土地资源与管理

045101★教育管理

045115★小学教育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120201会计学

管理学院

5号教学楼3楼

张老师

027-67843646

2962008161@qq.com

120202企业管理

120203旅游管理

120204技术经济与管理

125100★工商管理

020104西方经济学

经济学院

15号教学楼10楼

覃老师

027-67841826

13469990246

534542223@qq.com

020105世界经济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202区域经济学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95110★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推广硕士

030304民俗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号教学楼1楼

张老师

027-67842864转803

13971196631

45070922@qq.com

 

050101文艺学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302传播学

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美术学院

12号教学楼1楼

许老师

027-67843971

jenny_2_sisi@163.com

1305L1设计艺术学

070204等离子体物理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4号教学楼1楼

周老师

027-67842854

757921848@qq.com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硕士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4号教学楼1楼

吉老师

027-67841231

13797028732

1480095416@qq.com

077700生物医学工程

085230★生物医学工程—工程硕士

070301无机化学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7号教学楼1楼

包老师

027-67842752

baoling1213@qq.com

 

070302分析化学

070303有机化学

070304物理化学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703Z1环境化学

071004水生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8号教学楼1楼

黄老师

027-67842689

15827171448176528964@qq.com 

 

 

071005微生物学

071006神经生物学

071007遗传学

071008发育生物学

071009细胞生物学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300生态学

100701药物化学

药学院

8号教学楼5楼

刘老师

027-67841196

15827547980

lq0346202@126.com

100800中药学

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科学学院

9号教学楼2楼

张老师

027-67842987

13647208118

zhangyanyan0610@163.com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2Z1信息安全

083520软件工程

085211★计算机技术

070104应用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9号教学楼1楼

刘老师

027-67843837

 liukun@mail.scuec.edu.cn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外语学院

10号教学楼4楼

刘老师

027-67842765

15972187549

brionyliu@126.com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5101★英语笔译—翻译硕士

055102★英语口译—翻译硕士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1号教学楼4楼

王老师

027-67842214

wysunshine@mail.scuec.edu.cn

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045112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学院

体育馆1楼

汪老师

13296508313

18963952789

459018850@qq.com

030405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3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方向

音乐舞蹈学院

当代学生公寓

柳老师

027-67843566

30063903@qq.com

 

说明:用★标注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

 

 

 

 

 

 

 

 

 

 

 

 

 

 

附件3

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了充分体现复试在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复试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中南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细则。

一、笔试

笔试科目以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试题命制要求参照初试专业课命题要求执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命题、印制、封装,统一组织考试,承担试题的安全保密义务,确保笔试公平公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具体要求

1、命题:

(1)命题人由各学院主管领导指派,复试开始前不得公开命题人身份。

(2)命题人应按照我校2014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命制A、B两套试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人对所命试题的安全保密负完全责任。

(3)试题应当合理设置题型及分值。

(4)各学院安排专人,按照复试人数印制笔试试卷,不得多印。试题由研究生秘书保管。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有关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2、监考:监考人员由各学院教师担任,人数不少于2名。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答题纸、信封和封条由研究生院提供)上,写在试题册上的无效。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当将所有答卷密封装订,交由本单位研究生秘书保存。

3、评卷:评卷人由各学院主管领导指派,评卷人对评卷结果负完全责任。各学院所有专业集中评卷。

4、登分:评卷结束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研招办设定的统一格式录入笔试成绩。

二、面试(含实验能力测试)

由各学院按专业进行。面试时要核查考生的准考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题目由各学院自行命制。面试开始前,试题不得公开。

面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面试之外还需要对考生实验能力考核的,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成绩记入面试成绩。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

面试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加盖学院印章,连同所有面试材料(密封),由各学院保管备查。

三、英语水平测试

报考非英语专业的复试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以测试英语听力水平为主。

由外语学院组织实施。外语学院命制听力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交研究生院印制试卷,按照研究生院提供的复试名单安排考场、实施考试、组织评卷及登分并提供给研招办,由研招办向各学院反馈。

四、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登记、加和后折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

各项复试成绩之和低于180分者,属于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综合成绩为依据。

综合成绩(格式由研招办提供)的计算:初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在计算总评成绩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自命题专业课成绩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因不同报考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难易程度、评卷宽严尺度有差异,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自命题专业课成绩仅作参考,不计入最终总评成绩。调剂考生只按照统考科目成绩和复试总评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成绩×80%+[(复试成绩)÷3×5]×20%

五、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2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六、有关工作时间要求

研究生复试工作量大,情况复杂,要求严格,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材料送交研招办。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4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脱产学习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报考专业

 

准考证号码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籍  贯

 

民  族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省(区、市)  市(县)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通信地址

单位

 

邮政编码

地址

 

 

现工作单位

 

本人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 业 时 间

 

最后学位

 

最后学历

 

1.本人须脱产2-4年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2.本人自愿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本人所在原单位就业,并至少服务5年。

3.本人同意毕业后由学校将档案、户口、学位及学历证书统一寄至定向单位。

4.若不按协议就业,本人按有关违约规定,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4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工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部门盖章并经我校复核后,即可确认有入学资格。

 

申请人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中南民族大学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考生工作单位、考生本人、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各留存一份

 

 

 

 

 

附件5

中南民族大学

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复试报到时交各学院)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考生姓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

 

最后学历

 

学位

 

学习或工作单位

 

考生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

起止时间

学习或工作单位

学习或工作内容

职务

备注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学习或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职务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4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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